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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英式入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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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罗杰又和弗格森兄妹见了一面,将那首歌的改编授权确定了下来。

  或许是为了和罗杰打好关系,在费用方面,弗格森兄妹仅仅只要了象征性的一美元,并且不涉及任何后续的分成,或者改编后新作品版权的分成。

  双方又聊了许多音乐方面的话题,最后话题渐渐转移到闲聊上,罗杰对这两兄妹的了解也多了许多。

  比如说,酒吧的那个大胡子酒保,就是两兄妹的父亲,同时也是那家酒吧的老板,这也是为什么在喝酒的时候,大胡子不断向罗杰“推销”这两兄妹。

  倒不是认出了罗杰的身份,只是出于父亲对孩子的支持,希望孩子们能够有更多的粉丝,哪怕多一个也好。

  至于两人肤色上的不同……

  哥哥理查德弗格森是老弗格森和前妻所生,而妹妹丽贝卡弗格森,则是老弗格森和第二任妻子的孩子。

  丽贝卡的母亲和老弗格森一样,都是标准的英国白人,至于理查德的母亲,却是一位黑人,这种家庭在欧洲非常常见,没什么好奇怪的。

  除了这些八卦之外,对于两兄妹的“事业”,罗杰了解得更加深入。

  理查德和丽贝卡相差两岁,哥哥已经高中毕业,没有选择去上大学,而是打算以音乐为生。

  妹妹还在上高中,不过也和哥哥有着同样的想法,同时在创作才华上,丽贝卡也要比理查德更加优秀一些,两人的歌曲,有接近一半都是出自丽贝卡之手,还有差不多三成是两人合作完成,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是属于理查德的作品。

  现在两兄妹是以组合的形式,在父亲的酒吧里表演,但在罗杰看来,两兄妹“分手”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不说一黑一白的兄妹组合有多么难以适应流行乐坛的问题,单单只是风格上的差异,就让这两兄妹没办法长期合作下去。

  理查德的音乐风格更加偏向于五六十年代那种经典摇滚,而妹妹丽贝卡的嗓音则更适合现代流行音乐。

  至于老弗格森所说的,两兄妹得到了在雷丁利兹音乐节上演出的机会……

  这么说倒也没错,不过却不是得到了主办方的邀请,而是在音乐节外围自行搭建舞台表演。

  每逢大型音乐节,都会有不少怀揣着音乐梦想的人,在音乐节的场地之外进行演出,以期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粉丝,或者干脆一步登天,被哪个唱片公司或者大牌经纪人看中。

  不过,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嘛……

  至少在罗杰的记忆当中,似乎没有哪个大牌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发掘出来的。

  无论是摇滚音乐,还是其它类型的音乐领域。

  自掏腰包录上一张,然后去音乐制作人那里推销自己,都比这种方式更加靠谱。

  通过短短半个小时的表演,罗杰没有从两兄妹身上发现特别出色的潜力,不过却也没有差到哪去,若是按照一个“乐坛星探”的标准,属于可签可不签的那种。

  签下来没多大潜力,不签也没什么可惜,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会被推荐到唱片公司,但在唱片公司那一关往往会被刷掉。

  不过刚刚收了兄妹俩的好处,罗杰在结束谈话之前,考虑了片刻,留下一张名片,开口道:“如果你们有兴趣去美国发展,可以打这个电话,说是我介绍的。但是……”

  罗杰本来想直言相告,说对方没什么潜力,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来,改口道:“没什么,就这样吧。”

  人生的选择是别人自己的事,罗杰和弗格森兄妹又算不上熟,没必要多说什么。

  至于说签下来亏钱……

  反正就算亏也亏不到哪里去,若是在初期推广中看不到成效,唱片那边的负责人又不是白痴,自然不会继续在这对兄妹身上投入资源。

  几天之后,罗杰接到唱片打来的电话,两兄妹还是决定放弃学业,远渡大洋彼岸。

  听到这个消息,罗杰叹了一口气,却是没有评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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