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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节 李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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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时却偷偷将内院的残羹剩饭带出来给她,这才让她们母女苟延残喘熬到被张兴教带给吴首长的那一天。

  在农庄重逢之后,两人一直住在一起,一开始农场草创。上到元老,下到刚刚招募收容来得农工,个个都要出工劳力,她又带着个孩子,忙不过来的时候全靠初晴帮忙。那怕是她和吴老爷正式成婚之后。对待她们母子依然是过去那样热络。这点让见多了世态炎凉的李默常常感慨不已。

  自己当初被当家的托付苟家庄苟老爷的时候,那是多风光。一去就是单独的小院子。全套的新家什。苟家的老婆小妾都来嘘寒问暖,天天还来陪着打牌说话解闷,临高的天气热,李荃胃口不好,苟家的小厨房变着法子换花样制备各种清淡小菜。当时她真觉得自己的男人是天下最好的海上男儿。

  没想到不上半年,当家的死在海上,手下的弟兄风云流散,苟家兄弟吞没了当家的寄存的货物,翻脸就不认人了。不到一个月功夫就从天堂坠到了地狱,先是被苟家的家丁头目霸占,糟蹋够了又赶出庄子――还扬言不许其他男人碰她,几乎将她和女儿活活饿死。要不是初晴当初仗义援手,哪里还能过上现在这样“像个人”的日子,又能重回到广州。

  广州这个地方,是她魂牵梦绕所在――她的父母都是本地的土著,虽然她未曾记事就随着父母迁到了澳门,做了李丝雅家的奴仆。但是在她的孩提时期,还是经常有时跟随为主人办事的父母,有时伴随着尚在牙牙学语的小姐到广州来――李丝雅的母亲就是出身在广州。

  李默有时候也会想念妹妹,然而即使是当初最困苦,几乎就要沦为饿殍的时候她也没想过设法回澳门去――她即不愿意丢人现眼也不愿意面对当初自己私奔之后父母为此先后离世的悲惨往事。

  但是广州这个地方,留给她的全是美好的回忆,现在有些空闲,她心中不由得有些跃跃欲试,希望能到打小走过的街道去走一走,买些曾经熟稔的食物尝一尝。

  但是想到临来广州前政治保卫总局的人向他们宣布的纪律:第一条就不是不许单身上街,年轻女子尤其不许单身上街――古代城市的坑蒙拐骗多得惊人,诱拐妇女儿童是一门很大的产业。过去的寡妇女子,家中若无男人,便会遭人谋算。往往不是被雇来得浮浪子弟诱拐就是干脆在上街的时候被人直接绑走。

  再说这广州城里虽然澳洲人的名头显赫,但是保不定有什么人暗中窥觊。因而政治保卫局规定凡是要上街办事,第一要登记,第二必须由镖局的护卫陪同。

  这么麻烦的手续,让李默打消了上街的念头――反正在广州的日子还多,总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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